擔保人對被擔保人貸款之償還責任
擔保人對被擔保人貸款之償還責任
1、區分擔保類型,即一般擔保或連帶擔保。若雙方無明確約定,將由連帶責任擔保方承擔。若為一般擔保,則除非主合同糾紛經審判或仲裁并對債務人財產強制執行無效后,才應向債權人負責。而連帶擔保情況下,債權人有權要求任一方承擔債務。2、防范逾期擔保。若為一般擔保且未約定保證期間,期間為主債務期限結束后6個月。同理,若債權人在規定時間內未對債務人采取法律行動,則保證人可免責。對于連帶責任擔保,債權人自債務期限結束后6個月內均可要求保證人承擔責任,若在此期間未有行動,則保證人同樣可免責。《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條,保證期間是確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間,不發生中止、中斷和延長。
導讀1、區分擔保類型,即一般擔保或連帶擔保。若雙方無明確約定,將由連帶責任擔保方承擔。若為一般擔保,則除非主合同糾紛經審判或仲裁并對債務人財產強制執行無效后,才應向債權人負責。而連帶擔保情況下,債權人有權要求任一方承擔債務。2、防范逾期擔保。若為一般擔保且未約定保證期間,期間為主債務期限結束后6個月。同理,若債權人在規定時間內未對債務人采取法律行動,則保證人可免責。對于連帶責任擔保,債權人自債務期限結束后6個月內均可要求保證人承擔責任,若在此期間未有行動,則保證人同樣可免責。《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條,保證期間是確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間,不發生中止、中斷和延長。
借款擔保人需為所提供的擔保行為承擔相關法律責任,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1、區分擔保類型,即一般擔保或連帶擔保;若雙方無明確約定,將由連帶責任擔保方承擔。若為一般擔保,則除非主合同糾紛經審判或仲裁并對債務人財產強制執行無效后,才應向債權人負責。而連帶擔保情況下,債權人有權要求任一方承擔債務。2、防范逾期擔保。若為一般擔保且未約定保證期間,期間為主債務期限結束后6個月。同理,若債權人在規定時間內未對債務人采取法律行動,則保證人可免責。對于連帶責任擔保,債權人自債務期限結束后6個月內均可要求保證人承擔責任,若在此期間未有行動,則保證人同樣可免責。《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條,保證期間是確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間,不發生中止、中斷和延長。債權人與保證人可以約定保證期間,但是約定的保證期間早于主債務履行期限或者與主債務履行期限同時屆滿的,視為沒有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債務履行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自債權人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寬限期屆滿之日起計算。
擔保人對被擔保人貸款之償還責任
1、區分擔保類型,即一般擔保或連帶擔保。若雙方無明確約定,將由連帶責任擔保方承擔。若為一般擔保,則除非主合同糾紛經審判或仲裁并對債務人財產強制執行無效后,才應向債權人負責。而連帶擔保情況下,債權人有權要求任一方承擔債務。2、防范逾期擔保。若為一般擔保且未約定保證期間,期間為主債務期限結束后6個月。同理,若債權人在規定時間內未對債務人采取法律行動,則保證人可免責。對于連帶責任擔保,債權人自債務期限結束后6個月內均可要求保證人承擔責任,若在此期間未有行動,則保證人同樣可免責。《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條,保證期間是確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間,不發生中止、中斷和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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