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在何種情況下可行使離婚訴訟
男方在何種情況下可行使離婚訴訟
主要包括四種情況。(1)堅持離婚不顧反對。(2)離婚意愿相同,但在子女撫養及撫養費協議上存在分歧。(3)離婚意愿相同,但在家庭共同財產分配上無法達成一致。(4)離婚意愿相同,但由于其他糾紛(如債權債務歸屬、公房租賃等)無法自行協商解決。然而,在女性孕期、產后一年或終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性不得提出離婚申請。除非女方主動提出離婚或司法機關認為有必要受理男方的離婚請求。法律依據:?!睹穹ǖ洹返谝磺Я惆耸l。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是,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
導讀主要包括四種情況。(1)堅持離婚不顧反對。(2)離婚意愿相同,但在子女撫養及撫養費協議上存在分歧。(3)離婚意愿相同,但在家庭共同財產分配上無法達成一致。(4)離婚意愿相同,但由于其他糾紛(如債權債務歸屬、公房租賃等)無法自行協商解決。然而,在女性孕期、產后一年或終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性不得提出離婚申請。除非女方主動提出離婚或司法機關認為有必要受理男方的離婚請求。法律依據:?!睹穹ǖ洹返谝磺Я惆耸l。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是,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
若針對離婚議題未能達成共識,主張離婚之一方可向司法機關提起訴訟。主要包括四種情況:(1)堅持離婚不顧反對。(2)離婚意愿相同,但在子女撫養及撫養費協議上存在分歧。(3)離婚意愿相同,但在家庭共同財產分配上無法達成一致。(4)離婚意愿相同,但由于其他糾紛(如債權債務歸屬、公房租賃等)無法自行協商解決。然而,在女性孕期、產后一年或終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性不得提出離婚申請;除非女方主動提出離婚或司法機關認為有必要受理男方的離婚請求。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條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是,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
男方在何種情況下可行使離婚訴訟
主要包括四種情況。(1)堅持離婚不顧反對。(2)離婚意愿相同,但在子女撫養及撫養費協議上存在分歧。(3)離婚意愿相同,但在家庭共同財產分配上無法達成一致。(4)離婚意愿相同,但由于其他糾紛(如債權債務歸屬、公房租賃等)無法自行協商解決。然而,在女性孕期、產后一年或終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性不得提出離婚申請。除非女方主動提出離婚或司法機關認為有必要受理男方的離婚請求。法律依據:?!睹穹ǖ洹返谝磺Я惆耸l。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是,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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