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約不承擔責任的情況
違約不承擔責任的情況
(一)違約責任與違約行為。違約責任是指合同當事人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約定而應承擔的民事責任。違約責任實行嚴格責任原則,有違約行為即構成違約責任,只有存在免責事由時才可能免除違約責任。根據不同標準,可以將違約行為作以下分類:單方違約與雙方違約;預期違約與實際違約。違約責任是財產責任,表現為支付違約金、定金、賠償損失、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等。盡管違約責任含有制裁性,但違約責任的本質不在于對違約方的制裁,而在于對被違約方的補償,更主要表現為補償性。(二)承擔違約責任的基本形式(法定責任形式)。1、繼續履行;
導讀(一)違約責任與違約行為。違約責任是指合同當事人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約定而應承擔的民事責任。違約責任實行嚴格責任原則,有違約行為即構成違約責任,只有存在免責事由時才可能免除違約責任。根據不同標準,可以將違約行為作以下分類:單方違約與雙方違約;預期違約與實際違約。違約責任是財產責任,表現為支付違約金、定金、賠償損失、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等。盡管違約責任含有制裁性,但違約責任的本質不在于對違約方的制裁,而在于對被違約方的補償,更主要表現為補償性。(二)承擔違約責任的基本形式(法定責任形式)。1、繼續履行;
一、違約民事責任的承擔(一)違約責任與違約行為違約責任是指合同當事人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約定而應承擔的民事責任。違約責任實行嚴格責任原則,有違約行為即構成違約責任,只有存在免責事由時才可能免除違約責任。根據不同標準,可以將違約行為作以下分類:單方違約與雙方違約;預期違約與實際違約。違約責任是財產責任,表現為支付違約金、定金、賠償損失、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等。盡管違約責任含有制裁性,但違約責任的本質不在于對違約方的制裁,而在于對被違約方的補償,更主要表現為補償性。(二)承擔違約責任的基本形式(法定責任形式)1、繼續履行當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錢債務或者履行非金錢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對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法律上或者事實上不能履行;債務的標的不適于強制履行或者履行費用過高;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未要求履行。2、采取補救措施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受損害方根據標的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要求對方承擔修理、更換、重作、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3、賠償損失根據《民法典》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采取補救措施后,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二、什么是民事責任優先民事責任優先是保障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實現的重要措施,是民事主體因違反民事義務所應承擔的民事法律后果。它主要是一種民事救濟手段,旨在使受害人,被侵犯的權益得以恢復。(一)民事主體依照法律規定和當事人約定,履行民事義務,承擔民事責任。(二)二人以上依法承擔按份責任,能夠確定責任大小的,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難以確定責任大小的,平均承擔責任。(三)二人以上依法承擔連帶責任的,權利人有權請求部分或者全部連帶責任人承擔責任。連帶責任人的責任份額根據各自責任大小確定;難以確定責任大小的,平均承擔責任。實際承擔責任超過自己責任份額的連帶責任人,有權向其他連帶責任人追償。連帶責任,由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三、民事責任的構成如何認定(一)損害后果損害后果的客觀存在是確定侵權責任的首要的必要的條件。損害是指因人的行為或對象的危險性而導致人身財產方面的合法權益所遭受的不利后果。該損害是客觀存在的,是侵害合法民事權益的客觀后果;該損害是確定的,是已經發生、真實存在且能夠認定的,包括有造成損害的現實危險性;該損害具有法律上的補救性,即補救的必要性——在量上必須達到一定程度和補救的可能性——能用一定的形式填補權利人所遭受的缺損。損害包括財產損害、人身損害、人格損害和精神損害。(二)因果關系因果關系是行為與損害之間的因果關系,即行為是導致損害的原因,損害是行為的必然結果,所要解決的是侵權責任是否成立的問題。其表現形式有一因一果、一因多果、多因一果和多因多果四種。至于如何確定行為與損害之間具有因果關系,大陸法系多采用相當因果關系說,即“無此行為,雖不必生此損害,有此行為,通常即足以生此種損害者,是為有因果關系。無此行為,必不生此種損害,有此行為,通常亦不生此種損害者,即無因果關系?!蓖瑫r,在因果形式是多因一果或多因多果狀態下,在確定因果關系時,還要充分考量損害的原因力,即哪些行為是損害的主要原因,哪些是次要原因,哪些是直接原因,哪些是間接原因,唯有如此,才能確定行為人是否承擔侵權責任以及責任的大小。
違約不承擔責任的情況
(一)違約責任與違約行為。違約責任是指合同當事人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約定而應承擔的民事責任。違約責任實行嚴格責任原則,有違約行為即構成違約責任,只有存在免責事由時才可能免除違約責任。根據不同標準,可以將違約行為作以下分類:單方違約與雙方違約;預期違約與實際違約。違約責任是財產責任,表現為支付違約金、定金、賠償損失、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等。盡管違約責任含有制裁性,但違約責任的本質不在于對違約方的制裁,而在于對被違約方的補償,更主要表現為補償性。(二)承擔違約責任的基本形式(法定責任形式)。1、繼續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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