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裁決書多長時間可以下來
仲裁裁決書多長時間可以下來
2.裁決書中應明確記載仲裁請求、爭議事實、裁決理由、裁決結果以及裁決日期。3.裁決書需由仲裁員簽名,并加蓋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印章。4.對于裁決持不同意見的仲裁員,可以選擇簽名或不簽名。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43條規定,仲裁庭應在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45日內結束案件審理。若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準,可以延期,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15天,并需書面通知當事人。而根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第47條規定,仲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的案件,應在受理申請后的60日內結束。若案情復雜需要延長,經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主任批準可以延長,并書面通知當事人,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30天。
導讀2.裁決書中應明確記載仲裁請求、爭議事實、裁決理由、裁決結果以及裁決日期。3.裁決書需由仲裁員簽名,并加蓋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印章。4.對于裁決持不同意見的仲裁員,可以選擇簽名或不簽名。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43條規定,仲裁庭應在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45日內結束案件審理。若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準,可以延期,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15天,并需書面通知當事人。而根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第47條規定,仲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的案件,應在受理申請后的60日內結束。若案情復雜需要延長,經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主任批準可以延長,并書面通知當事人,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30天。
1. 仲裁裁決書的制作通常在受理申請后的40天內或5日至3個月內完成。2. 裁決書中應明確記載仲裁請求、爭議事實、裁決理由、裁決結果以及裁決日期。3. 裁決書需由仲裁員簽名,并加蓋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印章。4. 對于裁決持不同意見的仲裁員,可以選擇簽名或不簽名。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43條規定,仲裁庭應在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45日內結束案件審理。若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準,可以延期,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15天,并需書面通知當事人。而根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第47條規定,仲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的案件,應在受理申請后的60日內結束。若案情復雜需要延長,經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主任批準可以延長,并書面通知當事人,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30天。
仲裁裁決書多長時間可以下來
2.裁決書中應明確記載仲裁請求、爭議事實、裁決理由、裁決結果以及裁決日期。3.裁決書需由仲裁員簽名,并加蓋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印章。4.對于裁決持不同意見的仲裁員,可以選擇簽名或不簽名。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43條規定,仲裁庭應在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45日內結束案件審理。若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準,可以延期,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15天,并需書面通知當事人。而根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第47條規定,仲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的案件,應在受理申請后的60日內結束。若案情復雜需要延長,經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主任批準可以延長,并書面通知當事人,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30天。
為你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