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領發放程序:(一)網上自愿申請。符合補貼條件的畢業生可通過微信小程序等渠道,按照信息系統提示要求完整、準確填寫申請信息。(二)信息系統校驗。為減少畢業生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提高工作效率,六部門將通過部門間信息共享機制,利用信息系統審核校驗畢業生提交的申請信息,及時提示畢業生審核結果。逾期提交申請信息,系統不再審核校驗。(三)人工審核校驗。人工審核校驗前需進行信息系統校驗。系統自動審核校驗不通過的,畢業生可在信息系統下載相關申請表格,填寫紙質申請表,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主要是家庭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相關證明材料、建檔立卡農村貧困家庭《扶貧手冊》、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相關材料、畢業生本人或其父母殘疾證以及特困高校畢業生等相關證明材料)。根據六安市人社局安排,學校進行二次審核,審核后對符合補貼條件的人員,學校將學生申請和相關證明材料送六安市人社局進行審核確定。(四)多渠道公示。對通過信息系統校驗、人工審核校驗通過的信息,當地人社部門通過安徽省陽光就業網上服務大廳進行網上公示,學校門戶網站同步公示,并根據個人信息保護的有關要求,進一步規范公開內容。公示時間不少于5日。(五)及時撥付資金。各地人社、財政部門在確保資金安全情況下,采取資金直補到人,通過銀行代發方式,于2018年3月底前將補貼資金及時足額發放到符合條件的畢業生提供的銀行卡或社保卡中。補貼對象、補貼標準及發放原則:(一)補貼對象。2018屆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貧困殘疾人家庭、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獲得國家助學貸款、殘疾的高校畢業生以及特困人員中的高校畢業生。(二)補貼標準。按1000元/人的標準一次性發放,主要用于補助畢業生求職創業過程中的相關費用,緩解畢業生求職創業費用壓力。(三)發放原則。堅持部門協同、誠實守信、屬地管理、高效便捷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