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表現形式有哪些?
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表現形式有哪些?
在西方國家,不正當競爭行為形式多樣,主要包括以下十二種類型。1.產生混淆的行為,如對他人活動、服務、營業或原產地造成混淆。2.使人誤解的行為,如使用或制造虛假標識,疏略真實標識,以及其他可能導致誤解的做法。3.利用禮品、獎賞或其他類似之物對消費者施加義務,使其同意接受主要服務,或提供任何好處或獎賞,導致消費者對同企業其他產品或服務的價格產生誤解或可能產生誤解的行為,或嚴重干擾對所提供的物真實價值估價或與其他替代物比較的行為。4.毀壞信譽行為,如對另一方的活動、服務、營業或商業行為無端指責,使其在市場中失去信譽。5.比較行為,如提到那些并類同相關或可比較的事實,被視為不正當。
導讀在西方國家,不正當競爭行為形式多樣,主要包括以下十二種類型。1.產生混淆的行為,如對他人活動、服務、營業或原產地造成混淆。2.使人誤解的行為,如使用或制造虛假標識,疏略真實標識,以及其他可能導致誤解的做法。3.利用禮品、獎賞或其他類似之物對消費者施加義務,使其同意接受主要服務,或提供任何好處或獎賞,導致消費者對同企業其他產品或服務的價格產生誤解或可能產生誤解的行為,或嚴重干擾對所提供的物真實價值估價或與其他替代物比較的行為。4.毀壞信譽行為,如對另一方的活動、服務、營業或商業行為無端指責,使其在市場中失去信譽。5.比較行為,如提到那些并類同相關或可比較的事實,被視為不正當。
在商品經濟活動中,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范圍廣泛,涵蓋了產品生產、銷售及服務等多個環節。具體而言,它包括產品質量低劣、商品外觀和包裝的假冒與盜用、虛假廣告和欺詐性服務,以及技術和交易秘密的侵權。在西方國家,不正當競爭行為形式多樣,主要包括以下十二種類型:1. 產生混淆的行為,如對他人活動、服務、營業或原產地造成混淆。2. 使人誤解的行為,如使用或制造虛假標識,疏略真實標識,以及其他可能導致誤解的做法。3. 利用禮品、獎賞或其他類似之物對消費者施加義務,使其同意接受主要服務,或提供任何好處或獎賞,導致消費者對同企業其他產品或服務的價格產生誤解或可能產生誤解的行為,或嚴重干擾對所提供的物真實價值估價或與其他替代物比較的行為。4. 毀壞信譽行為,如對另一方的活動、服務、營業或商業行為無端指責,使其在市場中失去信譽。5. 比較行為,如提到那些并類同相關或可比較的事實,被視為不正當。6. 模仿行為,如在模仿他人商業活動或行為時,超出受法律保護的專有權利,或導致對商品或服務以及原產地產生混同,或不適當地利用另一方的商業信譽。7. 私自利用另一方商業信譽,包括使用他從標識或虛假表示原產地的行為。8. 違反保密規定,未經所有人授權,泄露或私自利用其能夠合法接觸但仍屬保密的商業秘密。9. 引誘違約,如引誘雇員、供貨人、顧客或其他人不遵守他們對競爭方所應遵守的基本合同義務。10. 違反規則,通過違反法律規則在市場上獲得大量的競爭性利益。11. 歧視行為,如無正當理由在價格或其他交易條件方面對消費者實施歧視性待遇。12. 舍本買賣,雖然企業有權自由定價,但有計劃地以低于成本或購進行銷售,可能導致消費者對同一企業的其他商品或服務的人格產生錯誤認識,或影響另一方商品或營業信譽的形象,或構成將競爭一方或集團排擠出市場的戰略的部分,或嚴重損害某一特定產品的競爭。
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表現形式有哪些?
在西方國家,不正當競爭行為形式多樣,主要包括以下十二種類型。1.產生混淆的行為,如對他人活動、服務、營業或原產地造成混淆。2.使人誤解的行為,如使用或制造虛假標識,疏略真實標識,以及其他可能導致誤解的做法。3.利用禮品、獎賞或其他類似之物對消費者施加義務,使其同意接受主要服務,或提供任何好處或獎賞,導致消費者對同企業其他產品或服務的價格產生誤解或可能產生誤解的行為,或嚴重干擾對所提供的物真實價值估價或與其他替代物比較的行為。4.毀壞信譽行為,如對另一方的活動、服務、營業或商業行為無端指責,使其在市場中失去信譽。5.比較行為,如提到那些并類同相關或可比較的事實,被視為不正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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