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力開采時,工作面瓦斯濃度達到1.0%時怎么辦
水力開采時,工作面瓦斯濃度達到1.0%時怎么辦
具體而言,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業地點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0%時,必須停止使用電鉆進行打眼作業;當爆破地點附近20米范圍內的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0%時,嚴禁進行爆破作業。當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業地點風流中、電動機或其開關安設地點附近20米范圍內風流中的瓦斯濃度達到1.5%時,必須立即停止工作,切斷電源,撤出人員并采取相應措施進行處理。若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巷道內,體積大于0.5立方米的空間內積聚的瓦斯濃度達到2.0%,則附近20米范圍內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切斷電源,并采取相應措施進行處理。需要注意的是,因瓦斯濃度超過規定而被切斷電源的電氣設備,在瓦斯濃度降至1.0%以下時,方可重新通電開啟。
導讀具體而言,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業地點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0%時,必須停止使用電鉆進行打眼作業;當爆破地點附近20米范圍內的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0%時,嚴禁進行爆破作業。當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業地點風流中、電動機或其開關安設地點附近20米范圍內風流中的瓦斯濃度達到1.5%時,必須立即停止工作,切斷電源,撤出人員并采取相應措施進行處理。若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巷道內,體積大于0.5立方米的空間內積聚的瓦斯濃度達到2.0%,則附近20米范圍內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切斷電源,并采取相應措施進行處理。需要注意的是,因瓦斯濃度超過規定而被切斷電源的電氣設備,在瓦斯濃度降至1.0%以下時,方可重新通電開啟。
根據《煤礦安全規程》的規定,在采區回風巷、采掘工作面回風巷風流中,若瓦斯濃度超過1.0%或二氧化碳濃度超過1.5%,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并采取相應措施進行處理。這一規定是為了確保工作人員的安全,防止瓦斯爆炸等事故的發生。具體而言,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業地點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0%時,必須停止使用電鉆進行打眼作業;當爆破地點附近20米范圍內的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0%時,嚴禁進行爆破作業。當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業地點風流中、電動機或其開關安設地點附近20米范圍內風流中的瓦斯濃度達到1.5%時,必須立即停止工作,切斷電源,撤出人員并采取相應措施進行處理。若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巷道內,體積大于0.5立方米的空間內積聚的瓦斯濃度達到2.0%,則附近20米范圍內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切斷電源,并采取相應措施進行處理。需要注意的是,因瓦斯濃度超過規定而被切斷電源的電氣設備,在瓦斯濃度降至1.0%以下時,方可重新通電開啟。上述規定旨在確保煤礦作業中的瓦斯濃度控制在安全范圍內,防止因瓦斯超標引發的安全事故。這不僅有助于保護礦工的生命安全,也能夠促進煤礦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水平的提升。瓦斯濃度管理是一項復雜而細致的工作,需要煤礦企業及相關人員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執行。通過加強現場管理、完善通風系統、加強人員培訓等措施,可以有效控制瓦斯濃度,保障礦工的生命安全和煤礦企業的安全生產。值得注意的是,瓦斯濃度的監測與控制是一項持續的過程,需要煤礦企業定期進行瓦斯濃度檢測,并及時采取相應措施進行處理。只有通過不斷改進和完善安全管理措施,才能確保煤礦作業的安全。
水力開采時,工作面瓦斯濃度達到1.0%時怎么辦
具體而言,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業地點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0%時,必須停止使用電鉆進行打眼作業;當爆破地點附近20米范圍內的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0%時,嚴禁進行爆破作業。當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業地點風流中、電動機或其開關安設地點附近20米范圍內風流中的瓦斯濃度達到1.5%時,必須立即停止工作,切斷電源,撤出人員并采取相應措施進行處理。若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巷道內,體積大于0.5立方米的空間內積聚的瓦斯濃度達到2.0%,則附近20米范圍內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切斷電源,并采取相應措施進行處理。需要注意的是,因瓦斯濃度超過規定而被切斷電源的電氣設備,在瓦斯濃度降至1.0%以下時,方可重新通電開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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