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低保金標準是什么?
甘肅省低保金標準是什么?
在農村低保方面,全省指導標準上調了22.6%,達到了3500元/年,其中農村低保一、二類對象的月補助水平也有所提升,分別提高了2.5%和10.4%,調整后分別為292元和275元。而對于三、四類對象,他們的月補助水平保持不變,仍為84元和58元。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在城市已經建立了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失業保險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條保障線”制度的基礎上,建立實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據最新統計,目前全國城鄉低保對象達7487.4萬人,其中城市低保對象2307.8萬人,月標準240元,同比增長7.1%,人均補助水平168元,同比增長15.9%;農村低保對象5179.6萬人,年標準1136元,同比增長8.8%,月人均補助水平62元,同比增長22%。
導讀在農村低保方面,全省指導標準上調了22.6%,達到了3500元/年,其中農村低保一、二類對象的月補助水平也有所提升,分別提高了2.5%和10.4%,調整后分別為292元和275元。而對于三、四類對象,他們的月補助水平保持不變,仍為84元和58元。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在城市已經建立了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失業保險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條保障線”制度的基礎上,建立實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據最新統計,目前全國城鄉低保對象達7487.4萬人,其中城市低保對象2307.8萬人,月標準240元,同比增長7.1%,人均補助水平168元,同比增長15.9%;農村低保對象5179.6萬人,年標準1136元,同比增長8.8%,月人均補助水平62元,同比增長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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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的城市低保標準有了新的調整,全省指導標準上調了8%,達到了451元/月,同時,月人均補助水平也提高了8%,提高到了390元/月。在農村低保方面,全省指導標準上調了22.6%,達到了3500元/年,其中農村低保一、二類對象的月補助水平也有所提升,分別提高了2.5%和10.4%,調整后分別為292元和275元。而對于三、四類對象,他們的月補助水平保持不變,仍為84元和58元。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在城市已經建立了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失業保險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條保障線”制度的基礎上,建立實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據最新統計,目前全國城鄉低保對象達7487.4萬人,其中城市低保對象2307.8萬人,月標準240元,同比增長7.1%,人均補助水平168元,同比增長15.9%;農村低保對象5179.6萬人,年標準1136元,同比增長8.8%,月人均補助水平62元,同比增長22%。1997年,國務院下發了《關于在全國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國發[1997]29號),要求1999年年底前,縣級以上城市和縣政府所在地的鎮都要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所謂“全民低保”,較為完整的表述應是:凡是中國公民,只要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當地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均有從當地人民政府獲得基本生活物質幫助的權利。而“低保”則等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簡稱“城市低保”)加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簡稱“農村低保”)。目前,中國未全面建立農村低保制度的省(自治區)有11個,全部處于中西部地區;未建立或全部建立農村低保制度的縣(市、區)有1401個,85%在中西部地區。這意味著,中西部地區將成為未來農村低保制度建設的主戰場。
甘肅省低保金標準是什么?
在農村低保方面,全省指導標準上調了22.6%,達到了3500元/年,其中農村低保一、二類對象的月補助水平也有所提升,分別提高了2.5%和10.4%,調整后分別為292元和275元。而對于三、四類對象,他們的月補助水平保持不變,仍為84元和58元。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在城市已經建立了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失業保險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條保障線”制度的基礎上,建立實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據最新統計,目前全國城鄉低保對象達7487.4萬人,其中城市低保對象2307.8萬人,月標準240元,同比增長7.1%,人均補助水平168元,同比增長15.9%;農村低保對象5179.6萬人,年標準1136元,同比增長8.8%,月人均補助水平62元,同比增長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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