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期限是如何規定的
不同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期限是如何規定的
而當合同期為一至三年時,試用期則應限定在兩個月內。對于三年及以上期限的固定期限以及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來說,其試用期待定不應超過六個月。【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導讀而當合同期為一至三年時,試用期則應限定在兩個月內。對于三年及以上期限的固定期限以及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來說,其試用期待定不應超過六個月。【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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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簽訂的勞動合同中,如果期限超過三個月但未滿一年時,試用期應控制在一個月以內;而當合同期為一至三年時,試用期則應限定在兩個月內;對于三年及以上期限的固定期限以及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來說,其試用期待定不應超過六個月。【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不同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期限是如何規定的
而當合同期為一至三年時,試用期則應限定在兩個月內。對于三年及以上期限的固定期限以及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來說,其試用期待定不應超過六個月。【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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