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筑項目中,所有運抵施工現場的原材料、半成品或構配件,在進場前必須向項目監理機構提交《工程材料/構配件/設備報審表》。同時,必須附帶產品出廠合格證及技術說明書。施工承包單位需按規定要求進行檢驗,并提供檢驗或試驗報告。監理工程師審核并確認產品質量合格后,方可允許材料進場。若未提供產品出廠合格證明或檢驗不合格,材料不得進場。如果監理工程師對承包單位提交的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及檢驗報告存疑,有權要求進行復檢或見證取樣試驗,確認質量合格后方允許材料進場。對于進口材料的檢查與驗收,需與國家商檢部門共同進行,以確保材料符合國家標準。材料在進場后,需要按照規定條件妥善存放,以保證材料的質量和安全。對于某些當地材料及現場配制的制品,承包單位需提前進行試驗,確保達到設計標準后才能正式施工。材料的進場流程嚴格規范,旨在保證工程質量,確保所使用材料的質量達到標準。施工過程中,監理工程師將對材料的質量進行持續監控,以確保整個建筑項目的順利進行。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