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的待遇:
1、學前教育。
優先將建卡貧困戶在園幼兒全部納入資助范圍,對受助幼兒免收保教費和生活費,幼兒園不再向建卡貧困戶幼兒收取保教費、生活費等其他費用。
2、義務教育。
建卡貧困戶學生除享受原“兩免一補”政策外,一是從2016年秋季起,對非寄宿建卡貧困戶子女給予生活補助,補助標準參照貧困寄宿生生活補助標準執行,小學每生每天4元、初中每生每天5元,全年按250天計算,已享受的營養改善計劃補助資金一并納入計算,不得重復享受;二是從2017年起,提高建卡貧困戶子女生活補助標準2元,即達到小學每生每天6元,初中每生每天7元,全年按照250天計算。
3、普通高中。
免除所有就讀公辦普通高中建卡貧困戶子女學費。同時,從2016年秋季起,提高就讀普通高中建卡貧困戶子女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3000元。
4、職業高中。
將就讀中等職業技術學校的建卡貧困戶學生,全部納入免學費、國家助學金和住宿費資助范圍。從2016年秋季起,提高就讀中職建卡貧困戶子女國家助學金,標準為每生每年3000元。
5、大學階段。
從2016年起提高建卡貧困戶家庭高校學生貸款額度,即建卡貧困戶家庭高校學生在校實際學費、住宿費之和高于國家規定助學貸款最高限額8000元的,高出部分可繼續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對當年部分家庭經濟特別困難新生實行路費資助,被市外高校錄取1000元,市內高校錄取500元;實施泛海助學計劃,對應屆高考上本科(藝術類專業除外)的城鄉低保家庭、農村建卡貧困戶家庭子女給予一次性5000元資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