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論賽:學生應不應該見義勇為。反方一辨的立論陳詞
辯論賽:學生應不應該見義勇為。反方一辨的立論陳詞
“敢于斗爭”和“見義勇為”分別在小學生和中學生行為規范中被刪掉。“遇有侵害敢于斗爭,善于斗爭,學會‘自救自護’”等有效保護青少年生命安全的內容則首次出現。大洋網訊 據廣州日報援引北京娛樂信報報道,經國家教育部批準,北京市中小學生守則和日常行為規范昨(2.13)天正式出臺。據了解,原來學生守則里規定很多“不準”的內容:不準遲到、不準打架……新的守則和規范更加人性化,將凡是沒有法律依據的“不準”內容全部砍掉。“做事認真負責,學會與他人合作”、“學會與父母溝通感情”、“文明上網”、“不賭博,遠離毒品”等成為新增內容。“誠實守信”也被列入中小學生守則。
導讀“敢于斗爭”和“見義勇為”分別在小學生和中學生行為規范中被刪掉。“遇有侵害敢于斗爭,善于斗爭,學會‘自救自護’”等有效保護青少年生命安全的內容則首次出現。大洋網訊 據廣州日報援引北京娛樂信報報道,經國家教育部批準,北京市中小學生守則和日常行為規范昨(2.13)天正式出臺。據了解,原來學生守則里規定很多“不準”的內容:不準遲到、不準打架……新的守則和規范更加人性化,將凡是沒有法律依據的“不準”內容全部砍掉。“做事認真負責,學會與他人合作”、“學會與父母溝通感情”、“文明上網”、“不賭博,遠離毒品”等成為新增內容。“誠實守信”也被列入中小學生守則。
![](https://img.51dongshi.com/20250107/wz/18418388352.jpg)
凡是沒有法律依據的“不準”內容全部砍掉 “敢于斗爭”和“見義勇為”分別在小學生和中學生行為規范中被刪掉 “遇有侵害敢于斗爭,善于斗爭,學會‘自救自護’”等有效保護青少年生命安全的內容則首次出現 大洋網訊 據廣州日報援引北京娛樂信報報道,經國家教育部批準,北京市中小學生守則和日常行為規范昨(2.13)天正式出臺。據了解,原來學生守則里規定很多“不準”的內容:不準遲到、不準打架……新的守則和規范更加人性化,將凡是沒有法律依據的“不準”內容全部砍掉。“做事認真負責,學會與他人合作”、“學會與父母溝通感情”、“文明上網”、“不賭博,遠離毒品”等成為新增內容。“誠實守信”也被列入中小學生守則。 此外,“敢于斗爭”在新版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中被刪掉,“見義勇為”也從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中消失。“主動報告”、“遇有侵害敢于斗爭,善于斗爭,學會‘自救自護’”等有效保護青少年生命安全的內容則首次出現。專家 學生應該首先自救而非救人 在昨日出臺的《北京市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中,沒有法律依據的“不準”內容以及“見義勇為”等用詞被取消,這引起了廣州教育界的一連串思考。昨日,記者就這個改動采訪了各方面人士,他們絕大多數對這一改動表示贊同,但也有少數人擔心,取消“見義勇為”字眼會否造成這種優良傳統在教育中的逐漸缺失。 “自我保護”不是“自私” 中山大學中文系教授黃偉宗:作為一個從事教育工作幾十年的老師,我很贊賞這樣的改動。見義勇為的精神應該提倡,但是我們也應尊重客觀規律。按照人的自然生理規律,處于童年的中小學生本來就是弱者,他們不像成年人那樣有自立的能力,因此對于他們來說,首先要思考的生命命題不是救人,而是“自救”。近幾年中小學生由于貿然救人產生更大悲劇的事例我們都聽得很多。 讓中小學生強調“自我保護”的意識絕不意味著“自私”,這是尊重客觀規律。依我看來,還不如多提倡點“團結友愛”,這樣就把互相救護的精神包含進去,更兩全其美。 人性化同時要有適度管制 黃偉宗教授認為,從語言學上來說,“不準”是一個限制詞,是規定別人不許怎樣做,而不是教育啟發別人應該怎樣做,這樣不利于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憑借從事教育工作幾十年的經驗,我們深切地感受到,對于一個學生,你給予他的教育最有效的不是“捆綁”,而是給予其正面的“追求”和理想,讓他從小明確自己“將來應該成為一個什么樣的人”。只有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的教育,才是成功的。 過去規定“不準”的內容被取消,是與時代同步也是與世界同步的改動。但是我認為,在提倡人性化的同時也要有適當的管制,兩方面要協調好。前幾年美國教育為了提倡人性化而制定了很多抑制管制的內容,結果大量出現的校園暴力案件卻向社會敲響了警鐘。 不要求不是不提倡 廣州市天河區中學德育研究會會長彭建國:從教育人的角度看,人性化的教育能增強學生的主動性,自我意識到有責任和義務去承擔自己該做的事情,這對于發展學生個性非常有好處。 在學生中不要求“見義勇為”這樣的做法是應該肯定的,守則取消“見義勇為”只是不對學生做這方面的要求,并不是不提倡。如果學生沒有救助能力就不作要求,但如果確實有這樣的能力也不應該置身事外,應在同時有利于社會、他人和個人的情況下提倡見義勇為。(記者邱瑞賢、許俏文)學校 取消“不準”是大趨勢 越秀區小北路小學校長林海英:學生守則中取消“不準”和“見義勇為”這兩個變動,確實很人性化。“見義勇為”的前提是自我保護,要講究策略。小學生不適合進行“搏斗型”的見義勇為,而應該通過喚起周圍人的警覺來實施。去年,該校校外的馬路上有人搶劫,幾名學生發現后并沒有盲目地與歹徒拼搶,而是在歹徒身后高呼“抓賊”,引起了途人的關注,最終齊心協力制服了歹徒,這就是一種很好的見義勇為方式。 雖然在守則上取消了“見義勇為”的條文,但這并非意味著就不用對學生進行這方面的教育。我們一直提倡“處處見教育”,教育并不是光靠守則的,而是應該適時地進行相當的教育和引導。 廣東實驗中學教務處主任黃建偉:取消“不準”,是現在教育觀念和教育模式改革的大趨勢。在學校里學生和老師之間應該處于一種“有商量”的地位,老師應該建議學生去做什么,必要的話,學生也可以拒絕做自己不愿意做的事。 至于取消“見義勇為”,這對保護中小學生來說也是沒錯的。守則上取消了并不是就不提倡。雖然學生救助能力不強,但如果遇上舉手之勞或能力范圍內的救助,也應該施以援手。(邱瑞賢、許俏文)市民 提倡學生“見義智為” 家長朱女士(52歲):我認為“見義勇為”的精神還是應該提倡的,但是每個人都應該有自我保護意識,特別是中小學生。對孩子,我們更應教會他們怎樣冷靜處理緊急情況的知識,讓他們明白“見義智為”比“見義勇為”更可取。例如看到歹徒行兇場面,打個電話的效果可能就比上去幫忙好得多。孩子年紀小,不知道自己能力深淺,一味勇敢很容易變“蠻干”,而且早期教育對孩子的影響是根深蒂固的。因此,取消這樣的引導性字眼對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長有好處。 至于取消“不準”,我們作為家長的也很贊同。現在的孩子“逆反”心理強,你說“不準這樣,不準那樣”,他可能偏偏就在心理上有與你“對著干”的想法。同樣是一句話,同一個目的,但是如果采取不同的方式可能效果就不同。至少正面引導比看起來比較“極端”的反面規定更與孩子的心理貼近一點,這種改動也更適合時代和對孩子的教育要求。(邱瑞賢、許俏文)擔心 優良傳統會不會喪失 大學生王佳佳(女,22歲):取消“不準”等字眼,在我看來只是“換湯不換藥”而已。例如過去規定“不準遲到”,取消了“不準”,并不代表允許遲到,而是換一種學生比較容易接受的方式勸導學生不要遲到而已。作為過來人,我覺得一個語氣相對“溫和”或者“嚴厲”的學生守則,在學生眼中的差別不會太大,其規范學生行為的作用幾乎是相等的。 “見義勇為”是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作為學生,我們從小就接受這樣的教育,從而獲得一種積極向上的道德觀,這樣對長大后成為一個明辨是非善惡的人是很必要的。 現在我們身邊經常發生這樣的事,公共汽車上扒手偷竊事件時有發生,但眾多目擊者都漠然處之。現在有“見義勇為”的教育尚且如此,如果連“見義勇為”也在行為規范中消失,那我們的下一代還會不會有見義勇為的人呢
辯論賽:學生應不應該見義勇為。反方一辨的立論陳詞
“敢于斗爭”和“見義勇為”分別在小學生和中學生行為規范中被刪掉。“遇有侵害敢于斗爭,善于斗爭,學會‘自救自護’”等有效保護青少年生命安全的內容則首次出現。大洋網訊 據廣州日報援引北京娛樂信報報道,經國家教育部批準,北京市中小學生守則和日常行為規范昨(2.13)天正式出臺。據了解,原來學生守則里規定很多“不準”的內容:不準遲到、不準打架……新的守則和規范更加人性化,將凡是沒有法律依據的“不準”內容全部砍掉。“做事認真負責,學會與他人合作”、“學會與父母溝通感情”、“文明上網”、“不賭博,遠離毒品”等成為新增內容。“誠實守信”也被列入中小學生守則。
為你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