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工作者的穩定性常常被問及。事實是,目前的社區工作者并不屬于公務員編制或事業編制,他們是街鎮社區工作者服務站的聘用人員。他們的工作主要集中在社區黨組織和居委會,專注于社區管理和服務,通過與街道或鄉鎮簽訂服務協議來履行職責。
社區工作者的薪酬結構較為復雜,主要包括基本工資、職務年限補貼、獎金以及其它福利。具體待遇會根據招聘公告的不同而有所差異。據統計,社會工作者的平均年薪大約在4萬元左右。在職位層級上,社區黨組織書記、居委會主任和社區服務站站長享有正職待遇,而居委會副主任、服務站副站長則為副職,其余工作人員則為一般工作人員。對于同時擔任多個職務的人員,他們的薪酬將按照其中最高職位來計算,而非最低。
總的來說,雖然社區工作者的編制情況不是公務員或事業編制,但他們的工作穩定且薪酬待遇具有一定的吸引力。具體待遇的好壞還需參考具體的招聘條件和崗位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