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中,一位73歲的老人遭受了十級傷殘,那么,他能夠獲得多少賠償金呢?這需要根據具體的賠償項目來計算。一般來說,交通事故的賠償項目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精神損害賠償金,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等。具體來說,醫療費用包括:1、工傷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2、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3、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住院伙食補助費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發放。護理費用包括: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2、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返拆月支付生活護理費。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此外,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也是賠償的一部分。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自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當事人領取扣留的事故車輛。因扣留車輛發生的漏搭棗費用由作出決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承擔,但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知當事人領取,當事人逾期未領取產生的停車費用由當事人自行承擔。經通知當事人三十日后不領取的車輛,經公告三個月仍不領取的,對扣枝棗留的車輛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