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調解法司法解釋對仲裁的時效是怎么規定的
勞動仲裁調解法司法解釋對仲裁的時效是怎么規定的
1.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法定時效期間為一年。該時效起算點是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2.仲裁時效期間可以因特定情況而中斷,包括當事人主張權利、請求權利救濟或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從中斷時起,時效重新計算。3.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正當理由導致當事人不能在規定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情況下,仲裁時效中止。當中止原因消除后,時效繼續計算。4.對于拖欠勞動報酬的爭議,勞動者在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申請仲裁不受一年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如果勞動關系終止,勞動者應自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仲裁申請。勞動仲裁的辦案流程包括。1.仲裁委在收到申請后五日內書面告知是否受理。2.被申請人在收到申請書副本后十日內向仲裁委提交答辯書。3.仲裁委在收到答辯書后五日內將答辯書副本送達申請人。
導讀1.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法定時效期間為一年。該時效起算點是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2.仲裁時效期間可以因特定情況而中斷,包括當事人主張權利、請求權利救濟或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從中斷時起,時效重新計算。3.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正當理由導致當事人不能在規定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情況下,仲裁時效中止。當中止原因消除后,時效繼續計算。4.對于拖欠勞動報酬的爭議,勞動者在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申請仲裁不受一年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如果勞動關系終止,勞動者應自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仲裁申請。勞動仲裁的辦案流程包括。1.仲裁委在收到申請后五日內書面告知是否受理。2.被申請人在收到申請書副本后十日內向仲裁委提交答辯書。3.仲裁委在收到答辯書后五日內將答辯書副本送達申請人。
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司法解釋,勞動仲裁的時效規定如下:1.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法定時效期間為一年。該時效起算點是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2. 仲裁時效期間可以因特定情況而中斷,包括當事人主張權利、請求權利救濟或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從中斷時起,時效重新計算。3. 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正當理由導致當事人不能在規定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情況下,仲裁時效中止。當中止原因消除后,時效繼續計算。4. 對于拖欠勞動報酬的爭議,勞動者在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申請仲裁不受一年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如果勞動關系終止,勞動者應自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仲裁申請。勞動仲裁的辦案流程包括:1. 仲裁委在收到申請后五日內書面告知是否受理。2. 被申請人在收到申請書副本后十日內向仲裁委提交答辯書。3. 仲裁委在收到答辯書后五日內將答辯書副本送達申請人。4. 仲裁庭在開庭五日前書面通知雙方開庭日期和地點。當事人如有正當理由,可在開庭前三日內請求延期開庭。5. 開庭審理,包括詢問當事人、舉證質證、辯論、最后意見表達和庭上調解。6. 結案,通過申請人撤回申請、調解成功并制作調解書、調解無效而作出裁決書的方式進行。7. 仲裁庭應在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件。案情復雜需延期的,經批準可延期,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8. 若仲裁庭逾期未作出裁決,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員工在得知權益被侵犯后一年內未采取投訴、申請仲裁等維權措施,可能會失去仲裁保護。因此,應積極行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勞動仲裁調解法司法解釋對仲裁的時效是怎么規定的
1.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法定時效期間為一年。該時效起算點是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2.仲裁時效期間可以因特定情況而中斷,包括當事人主張權利、請求權利救濟或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從中斷時起,時效重新計算。3.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正當理由導致當事人不能在規定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情況下,仲裁時效中止。當中止原因消除后,時效繼續計算。4.對于拖欠勞動報酬的爭議,勞動者在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申請仲裁不受一年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如果勞動關系終止,勞動者應自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仲裁申請。勞動仲裁的辦案流程包括。1.仲裁委在收到申請后五日內書面告知是否受理。2.被申請人在收到申請書副本后十日內向仲裁委提交答辯書。3.仲裁委在收到答辯書后五日內將答辯書副本送達申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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