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種無勞動關系卻需承責的工傷情況
三種無勞動關系卻需承責的工傷情況
1.用人單位違規將承包業務轉包予無用工主體資格的個體戶,致使員工因工傷導致損失的,需由該用人單位承擔工傷賠償責任。2.勞動者已達或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但未能完成退休手續或無法享有養老保險待遇的特殊情況。3.個人以掛靠形式在其他單位從事經營活動,其雇傭的員工發生工傷事故時,被掛靠單位需承擔相應的工傷保險責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三條。職工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不繳納工傷保險費。
導讀1.用人單位違規將承包業務轉包予無用工主體資格的個體戶,致使員工因工傷導致損失的,需由該用人單位承擔工傷賠償責任。2.勞動者已達或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但未能完成退休手續或無法享有養老保險待遇的特殊情況。3.個人以掛靠形式在其他單位從事經營活動,其雇傭的員工發生工傷事故時,被掛靠單位需承擔相應的工傷保險責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三條。職工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不繳納工傷保險費。
面臨工傷風險,上述三類情況下可追究用人單位法律責任:1. 用人單位違規將承包業務轉包予無用工主體資格的個體戶,致使員工因工傷導致損失的,需由該用人單位承擔工傷賠償責任;2. 勞動者已達或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但未能完成退休手續或無法享有養老保險待遇的特殊情況;3. 個人以掛靠形式在其他單位從事經營活動,其雇傭的員工發生工傷事故時,被掛靠單位需承擔相應的工傷保險責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不繳納工傷保險費。
三種無勞動關系卻需承責的工傷情況
1.用人單位違規將承包業務轉包予無用工主體資格的個體戶,致使員工因工傷導致損失的,需由該用人單位承擔工傷賠償責任。2.勞動者已達或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但未能完成退休手續或無法享有養老保險待遇的特殊情況。3.個人以掛靠形式在其他單位從事經營活動,其雇傭的員工發生工傷事故時,被掛靠單位需承擔相應的工傷保險責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三條。職工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不繳納工傷保險費。
為你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