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房產土地證的處理辦法
辦理房產土地證的處理辦法
受理與初審工作由當地不動產登記機構執行,后上報市級不動產登記中心進行審批。經該中心批準并在登記簿上記錄相關事項后,產權人前往不動產登記窗口繳納費用并領取證書。法律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十五條。當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應當到不動產登記機構辦公場所申請不動產登記。不動產登記機構將申請登記事項記載于不動產登記簿前,申請人可以撤回登記申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莊規劃,不得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并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編制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莊規劃應當統籌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農村村民居住環境和條件。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批準;其中,涉及占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導讀受理與初審工作由當地不動產登記機構執行,后上報市級不動產登記中心進行審批。經該中心批準并在登記簿上記錄相關事項后,產權人前往不動產登記窗口繳納費用并領取證書。法律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十五條。當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應當到不動產登記機構辦公場所申請不動產登記。不動產登記機構將申請登記事項記載于不動產登記簿前,申請人可以撤回登記申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莊規劃,不得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并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編制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莊規劃應當統籌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農村村民居住環境和條件。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批準;其中,涉及占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辦理房產證及土地證,需產權人至房屋所在地區不動產登記部門提交申請材料及申請權籍調查;受理與初審工作由當地不動產登記機構執行,后上報市級不動產登記中心進行審批;經該中心批準并在登記簿上記錄相關事項后,產權人前往不動產登記窗口繳納費用并領取證書。法律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十五條當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應當到不動產登記機構辦公場所申請不動產登記。不動產登記機構將申請登記事項記載于不動產登記簿前,申請人可以撤回登記申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莊規劃,不得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并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編制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莊規劃應當統籌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農村村民居住環境和條件。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批準;其中,涉及占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辦理房產土地證的處理辦法
受理與初審工作由當地不動產登記機構執行,后上報市級不動產登記中心進行審批。經該中心批準并在登記簿上記錄相關事項后,產權人前往不動產登記窗口繳納費用并領取證書。法律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十五條。當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應當到不動產登記機構辦公場所申請不動產登記。不動產登記機構將申請登記事項記載于不動產登記簿前,申請人可以撤回登記申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莊規劃,不得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并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編制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莊規劃應當統籌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農村村民居住環境和條件。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批準;其中,涉及占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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