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解除孕婦賠償規范
勞動合同解除孕婦賠償規范
補償金額以勞動者離職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為準。若企業無正當理由單方面解雇員工,需按標準支付兩倍賠償金。而在懷孕期內,如出現以下六種情況,用人單位無需支付經濟補償或賠償。(一)試用期被判定不合格。(二)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三)嚴重失職,造成重大損失。(四)與其它公司存在勞資關系,嚴重影響本職工作或經公司提醒仍未糾正者。(五)因《勞動合同法》中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原因導致合同無效。以及(六)因犯罪行為受到法律制裁。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導讀補償金額以勞動者離職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為準。若企業無正當理由單方面解雇員工,需按標準支付兩倍賠償金。而在懷孕期內,如出現以下六種情況,用人單位無需支付經濟補償或賠償。(一)試用期被判定不合格。(二)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三)嚴重失職,造成重大損失。(四)與其它公司存在勞資關系,嚴重影響本職工作或經公司提醒仍未糾正者。(五)因《勞動合同法》中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原因導致合同無效。以及(六)因犯罪行為受到法律制裁。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若雙方協商解決勞動合同糾紛,需依勞動者在公司服務年限給予相應月薪補償,即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不足半年則支付半個月工資。補償金額以勞動者離職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為準。若企業無正當理由單方面解雇員工,需按標準支付兩倍賠償金。而在懷孕期內,如出現以下六種情況,用人單位無需支付經濟補償或賠償:(一)試用期被判定不合格;(二)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三)嚴重失職,造成重大損失;(四)與其它公司存在勞資關系,嚴重影響本職工作或經公司提醒仍未糾正者;(五)因《勞動合同法》中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原因導致合同無效;以及(六)因犯罪行為受到法律制裁。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勞動合同解除孕婦賠償規范
補償金額以勞動者離職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為準。若企業無正當理由單方面解雇員工,需按標準支付兩倍賠償金。而在懷孕期內,如出現以下六種情況,用人單位無需支付經濟補償或賠償。(一)試用期被判定不合格。(二)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三)嚴重失職,造成重大損失。(四)與其它公司存在勞資關系,嚴重影響本職工作或經公司提醒仍未糾正者。(五)因《勞動合同法》中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原因導致合同無效。以及(六)因犯罪行為受到法律制裁。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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