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img.51dongshi.com/20250106/wz/18436194652.jpg)
企業破產后,若職工社保存在欠費情形,可用破產資產進行補充繳納。操作步驟如下:首先,在公司解體清算之前,需前往所在地社保機構按照相關要求辦理停繳手續;待在職員工的社保進入停繳狀態后,方可繼續辦理后續轉移事宜。其次,若企業在倒閉前未辦理停繳手續,那么,其社保便處于欠費狀態,單位須以自身名義進行補繳,方能進行轉入地或續保繳費等操作。法律依據:《企業破產法》第一百一十三條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后,依照下列順序清償:(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三)普通破產債權。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