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仲裁裁決的終局裁決
關于仲裁裁決的終局裁決
終局裁決是指仲裁庭在案件審理終結時對當事人提交的全部實體爭議所作的、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的裁決。這種裁決適用于追索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和賠償金,且不超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12個月金額的爭議,或者因執行勞動標準在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方面發生的爭議。仲裁裁決是指仲裁庭對當事人之間所爭議的事項作出的裁決。我國實行仲裁一裁終局制度,裁決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如果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履行仲裁裁決,另一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人民法院應當執行。根據我國參與的《紐約公約》,我國仲裁機構作出的仲裁裁決,在其他締約國也可以得到承認和執行,前提是被執行人或其財產不在我國境內。當事人可以直接向有管轄權的外國法院申請承認和執行。
導讀終局裁決是指仲裁庭在案件審理終結時對當事人提交的全部實體爭議所作的、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的裁決。這種裁決適用于追索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和賠償金,且不超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12個月金額的爭議,或者因執行勞動標準在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方面發生的爭議。仲裁裁決是指仲裁庭對當事人之間所爭議的事項作出的裁決。我國實行仲裁一裁終局制度,裁決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如果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履行仲裁裁決,另一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人民法院應當執行。根據我國參與的《紐約公約》,我國仲裁機構作出的仲裁裁決,在其他締約國也可以得到承認和執行,前提是被執行人或其財產不在我國境內。當事人可以直接向有管轄權的外國法院申請承認和執行。
終局裁決是指仲裁庭在案件審理終結時對當事人提交的全部實體爭議所作的、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的裁決。這種裁決適用于追索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和賠償金,且不超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12個月金額的爭議,或者因執行勞動標準在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方面發生的爭議。仲裁裁決是指仲裁庭對當事人之間所爭議的事項作出的裁決。我國實行仲裁一裁終局制度,裁決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如果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履行仲裁裁決,另一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人民法院應當執行。根據我國參與的《紐約公約》,我國仲裁機構作出的仲裁裁決,在其他締約國也可以得到承認和執行,前提是被執行人或其財產不在我國境內。當事人可以直接向有管轄權的外國法院申請承認和執行。
關于仲裁裁決的終局裁決
終局裁決是指仲裁庭在案件審理終結時對當事人提交的全部實體爭議所作的、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的裁決。這種裁決適用于追索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和賠償金,且不超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12個月金額的爭議,或者因執行勞動標準在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方面發生的爭議。仲裁裁決是指仲裁庭對當事人之間所爭議的事項作出的裁決。我國實行仲裁一裁終局制度,裁決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如果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履行仲裁裁決,另一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人民法院應當執行。根據我國參與的《紐約公約》,我國仲裁機構作出的仲裁裁決,在其他締約國也可以得到承認和執行,前提是被執行人或其財產不在我國境內。當事人可以直接向有管轄權的外國法院申請承認和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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