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建議》由15個部分組成,分為三大板塊。第一板塊為總論,包括第一、第二兩個部分,主要闡述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取得決定性成就、我國發展環境面臨深刻復雜變化、到2035年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遠景目標、“十四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指導思想、必須遵循的原則和主要目標。第二板塊為分論,總體上按照新發展理念的內涵來組織、分領域闡述“十四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和改革開放的重點任務,安排12個部分:明確了從科技創新、產業發展、國內市場、深化改革、鄉村振興、區域發展,到文化建設、綠色發展、對外開放、社會建設、安全發展、國防建設等重點領域的工作部署,是12方面重要任務。第三板塊為結尾,包括第15部分和結束語,主要闡述加強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推進社會主義政治建設、健全規劃制定和落實機制等內容。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 第三條 戰略導向 “十四五”時期推動高質量發展,必須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把握新發展階段是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的現實依據,貫徹新發展理念為把握新發展階段、構建新發展格局提供了行動指南,構建新發展格局則是應對新發展階段機遇和挑戰、貫徹新發展理念的戰略選擇。必須堅持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以創新驅動、高質量供給引領和創造新需求,提升供給體系的韌性和對國內需求的適配性。必須建立擴大內需的有效制度,加快培育完整內需體系,加強需求側管理,建設強大國內市場。必須堅定不移推進改革,破除制約經濟循環的制度障礙,推動生產要素循環流轉和生產、分配、流通、消費各環節有機銜接。必須堅定不移擴大開放,持續深化要素流動型開放,穩步拓展制度型開放,依托國內經濟循環體系形成對全球要素資源的強大引力場。必須強化國內大循環的主導作用,以國際循環提升國內大循環效率和水平,實現國內國際雙循環互促共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