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十四五”時期是我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第一個百年奮斗目標之后,乘勢而上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向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進軍的第一個五年。站在歷史關鍵節點上,編制好“十四五”規劃,就“十四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作出系統謀劃和戰略部署,對于推動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取得新的更大成就具有重要而深遠的意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六十二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行使下列職權:
(十)審查和批準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和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
(十一)審查和批準國家的預算和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