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離婚房子沒有房產證怎么過戶手續
1、當事人雙方應各自帶上本人的有效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房屋產權登記證、購房合同、原始收據等證件;
2、共同去該房屋所在地的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房屋產權登記證更名,并根據工作人員的提示,辦理相關手續即可。《房屋登記辦法》(建設部令第168號):第十三條共有房屋,應當由共有人共同申請登記。共有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可以由相關的共有人申請,但因共有性質或者共有人份額變更申請房屋登記的,應當由共有人共同申請。第三十三條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
(四)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前款第
(四)項材料,可以是買賣合同、互換合同、贈與合同、受遺贈證明、繼承證明、分割協議、合并協議、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其他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二、沒有房產證的房子,離婚時如何分割
(一)房子沒房產證,尚未取得所有權的房屋,離婚房子如何分割房子沒有房產證,即離婚時尚未取得所有權的房屋,雙方當事人對爭議的房屋均不享有所有權,雙方均無權請求房子歸自己。但是可以就房屋的居住、使用以及以后房屋所有權的取得、歸屬雙方協商解決,如果就房屋的居住使用、以及取得房產證后的歸屬無法達成一致意見,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參考照顧撫養子女的一方、照顧女方、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由哪一方居住使用該房屋,而不能對房屋所有權的歸屬進行判決。
(二)房子沒房產證,雙方當事人只享有部分所有權的房屋,離婚房子如何分割對離婚時雙方當事人只享有部分所有權的房屋,夫妻只享有對該房屋的占有權、使用權、有限的收益權和處分權,而原售房單位仍享有房屋的部分所有權,如果要確權或者分割,就必然要涉及對房屋進行市場價格評估,在雙方協商不一致時還涉及競價、拍賣等一系列問題,這一系列行為要考慮原售房單位對房屋享有的一定比例的所有權。因此,人民法院對夫妻只享有部分所有權的房屋的歸屬及分割,在雙方協商不一致的情況下,也不宜作出判決,只可就該房屋的居住和使用進行判決。對分得“部分產權”房屋的一方,一般應按所得房屋產權的比例,依照離婚時當地政府有關部門公布的同類住房標準價,給予對方一半價值的補償。對夫妻雙方均主張房屋“部分產權”的,在雙方均同意的情況下,可以采取競價方式解決。根據國務院住房改革政策,以標準價購買福利性公有房屋的,在將標準價與成本價或者市場價之間的差價補足交清后,房屋所有權歸個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