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十三五”規劃即將收尾,研究和制定“十四五”規劃已經提上日程。五年規劃中的指標體系是發展理念和發展目標的重要體現。設計好新的五年規劃指標體系對于落實新的發展理念和實現新的發展目標至關重要。新的發展階段和發展目標要求必須對原有的五年規劃指標體系進行調整。經過長期的實踐,“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五年規劃”的制定和實施,已經成為落實發展戰略和凝聚發展共識的重要手段。 “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五年規劃綱要”(以下簡稱“綱要”)是站在國家層面對全國未來五年的經濟社會發展做出的總體布局,是指導經濟社會發展的綱領性文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六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社會主義經濟制度的基礎是生產資料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社會主義公有制消滅人剝削人的制度,實行各盡所能、按勞分配的原則。 國家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堅持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堅持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