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按《勞動法》的規定,法定的公休日為104天/年,法定節假日為11天,并按下述規定方法計算工作時間和加班工資:
A、制度工作時間(不含周末及法定假日)的計算: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節假日)=250天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B、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工作小時數的計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時。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C、加班工資的計算:每天延長工作時間的加班工資:(實際工作時間-8小時)×小時工資×150%法定公休日的加班工資:日工資×200%(周末加班工資按2倍計算)法定節假日的加班工資:日工資×300%(法定假日按3倍計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的工時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