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發貨地屬于合同履行地嗎
合同有約定的,約定地是合同履行地,沒有約定的,要依據合同性質決定合同履行地,所以發貨地是不是合同履行地,要依據合同性質確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十八條合同約定履行地點的,以約定的履行地點為合同履行地。合同對履行地點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爭議標的為給付貨幣的,接收貨幣一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
交付不動產的,不動產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
其他標的,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即時結清的合同,交易行為地為合同履行地。合同沒有實際履行,當事人雙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約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二、合同履行的規則
1、履行主體合同履行主體不僅包括債務人,也包括債權人。
因為,合同全面適當地履行的實現,不僅主要依賴于債務人履行債務的行為,同時還要依賴于債權人受領履行的行為。
因此,合同履行的主體是指債務人和債權人。
2、履行標的合同的標的是合同債務人必須實施的特定行為,是合同的核心內容,是合同當事人訂立合同的目的所在。
3、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是指債務人履行合同義務和債權人接受履行行為的時間。
作為合同的主要條款,合同的履行期限一般應當在合同中予以約定,當事人應當在該履行期限內履行債務。
4、履行地點履行地點是債務人履行債務、債權人受領給付的地點,履行地點直接關系到履行的費用和時間。
在國際經濟交往中,履行地點往往是糾紛發生以后用來確定適用的法律的根據。
5、履行方式履行方式是合同雙方當事人約定以何種形式來履行義務。
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運輸方式、交貨方式、結算方式等。
6、履行費用履行費用是指債務人履行合同所支出的費用。
如果合同中約定了履行費用,則當事人應當按照合同的約定負擔費用。
通過上述分析知道,依據《民法典》的規定,發貨地是不是合同履行地,要依據合同的性質確定。
例如合同有約定的,約定地是合同履行地,沒有約定的,因貨幣產生爭議的,接收貨幣一方所在地是合同履行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