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買被拐賣的兒童罪具體量刑標準是什么
1、收買被拐賣的兒童罪具體量刑標準:一般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罪是指不以出賣為目的,收買被拐賣婦女、兒童的行為。
2、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條的規定: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強行與其發生性關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非法剝奪、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傷害、侮辱等犯罪行為的,依照本法的有關規定定罪處罰。
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并有第二款、第三款規定的犯罪行為的,依照數罪并罰的規定處罰。
二、收買被拐賣婦女兒童罪是否可以取保候審
可以取保候審: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3、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4、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