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前可否申請采取財產保全措施
可以。某些民事爭議發生后,如果不立即采取限制債務人轉移或者處分財產的措施,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就難以得到保障,而債權人又不能馬上提起訴訟。因此,民事訴訟法規定,利害關系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財產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起訴前向人民法院申請采取財產保全措施。申請訴前保全,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必須是情況緊急,不立即采取保全措施,將會使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扒闆r緊急”,指債務人馬上要轉移或者處分財產,而債權人又來不及起訴。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指如果不對被申請人的財產采取保全措施,財產一旦被轉移或者處分,申請人的財產權利就難以實現。
2.必須由利害關系人提出財產保全的申請?!袄﹃P系人”指與被申請一方存在民事爭議的人。利害關系人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如果不向人民法院請求司法保護,申請訴前保全的,人民法院實行“不告不理”原則,不能依職權主動采取訴前保全措施。
3.申請人必須提供擔保。訴前保全與訴訟保全不同,訴訟保全不是必須提供擔保,只有在人民法院責令提供擔保的,提供擔保才成為必要條件。而申請訴訟前保全的利害關系人是否真正享有法律規定的權利,人民法院無從認定,將來是否提起訴訟,也處于不確定狀態,為防止保全錯誤,申請人不承擔責任,法律要求申請訴訟前保全必須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人民法院應當駁回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