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貫穿始終的總體基調是統籌發展和安全。“十四五”一如之前的所有五年計劃和規劃,首先是一個面向未來、強調發展的規劃,發展是硬道理是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各階層億萬民眾的共同心愿和凝聚全民族共同前進、追逐偉大復興夢想的最大公約數。與以往最大不同的是,雖然和平與發展仍然是時代主題,但全球化的黃金時代已經基本上過去了,當今世界正經歷百年未有之大變局,世界經濟重心在變、世界政治格局在變、全球化進程在變、科技與產業在變、全球治理也在變,國際環境日趨復雜,不穩定性不確定性明顯增加,世界進入動蕩變革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第十四條 城市人民政府組織編制城市總體規劃。
直轄市的城市總體規劃由直轄市人民政府報國務院審批。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國務院確定的城市的總體規劃,由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審查同意后,報國務院審批。其他城市的總體規劃,由城市人民政府報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審批。
第十五條 縣人民政府組織編制縣人民政府所在地鎮的總體規劃,報上一級人民政府審批。其他鎮的總體規劃由鎮人民政府組織編制,報上一級人民政府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