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構建消費大市場,提升居民消費能力。
2011年以來,最終消費支出對經濟增長的拉動作用開始超過資本形成總額,消費在經濟增長中的作用越來越大。未來五年,要通過改革讓居民能消費、愿消費、敢消費。優化收入分配結構,改善居民消費環境,提升商品的品質和服務供給,不斷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增加居民消費意愿。
科技創新,進一步提高全要素生產率。
集中攻克“卡脖子”領域技術,加快制造業轉型升級。加大在基礎研究、前沿科技領域研究和存在瓶頸的技術攻堅方面的投入(例如芯片和半導體、軟件、精密機械、精細化工、先進機器人技術、新材料、航空航天技術等),重點支持“四基”領域(核心基礎零部件、關鍵基礎材料、先進基礎工藝、產業技術基礎等。
區域協調發展,突出重點重點城市群。
1)長三角:長三角各個地區充分發揮各自優勢,加強經濟聯合。長三角城市群跨域治理;
2)珠三角:粵港澳大灣區將城市群跨域治理與進一步深化改革擴大開放緊密結合,推動區域公共服務資源的共建共享與互聯互通,加速要素的自由流動和資源配置效率的提升;
3)成渝城市群:成渝城市群位于絲綢之路中的重要經濟腹地,是西部地區對外開放的重要支點。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第十四條 城市人民政府組織編制城市總體規劃。
直轄市的城市總體規劃由直轄市人民政府報國務院審批。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國務院確定的城市的總體規劃,由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審查同意后,報國務院審批。其他城市的總體規劃,由城市人民政府報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審批。
第十五條 縣人民政府組織編制縣人民政府所在地鎮的總體規劃,報上一級人民政府審批。其他鎮的總體規劃由鎮人民政府組織編制,報上一級人民政府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