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觀:
正規的四輪電動車,上工信部車輛類型公告目錄,肯定都是要掛牌子的。這都是正規機動車輛的。跟汽車一樣一樣的。 但是現在有些打擦邊球的,如老年代步車,或是類似的樣子像汽車但是說的是代步車,觀光車,以別的名義說的車型,目前國家沒有統一管理,暫時是不用上牌照,駕駛員是不用駕照的。但是現在國家在加強管理,應該不久的將來肯定會都統一管理,有牌照限制的,要不不安全了。 現在的話更多是看地方的政策了。你們本地不要求就不用,如果要求就要上了。建議多關注地方政策。
法律客觀:《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 駕駛機動車,應當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申請機動車駕駛證,應當符合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的駕駛許可條件;經考試合格后,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發給相應類別的機動車駕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