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商品房的規劃、設計,是房地產開發商依據市政規劃作出的、經主管部門審核批準的,在房地產開發過程中,不經許可是不能隨意改變的,如果確實需要改變,應在獲得批準之后進行。
法律依據: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 第三十四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項目委托具有房
產測繪資格的單位實施測繪,測繪成果報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后用于房屋
權屬登記。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內,將需要由其提供的
辦理房屋權屬登記的資料報送房屋所在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協助商品房買受人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 登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