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他離婚房產證上寫的是單獨所有我會分到家產嗎?
我和他離婚房產證上寫的是單獨所有我會分到家產嗎?
需要區分具體情況來看。1、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如果該房產為雙方夫妻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購買,那么不論登記在哪一方的名下,都是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離婚時需要予以分割。2、如果是一方在婚前全款購買房屋,并登記在其名下,那么該房屋就屬于其婚前個人房產。3、若一方僅支付房屋首付款,并登記在其名下,結婚后由雙方共同還貸的話,那么對于婚后共同還貸部分以及對應的房屋增值部分,就屬于雙方的夫妻共同財產,對于該房產,離婚時由雙方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法院一般會判決該房屋歸登記一方所有,剩余貸款亦由其獨自償還,對于共同還貸部分以及房屋增值部分,由取得房屋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相應的房屋折價款。
導讀需要區分具體情況來看。1、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如果該房產為雙方夫妻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購買,那么不論登記在哪一方的名下,都是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離婚時需要予以分割。2、如果是一方在婚前全款購買房屋,并登記在其名下,那么該房屋就屬于其婚前個人房產。3、若一方僅支付房屋首付款,并登記在其名下,結婚后由雙方共同還貸的話,那么對于婚后共同還貸部分以及對應的房屋增值部分,就屬于雙方的夫妻共同財產,對于該房產,離婚時由雙方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法院一般會判決該房屋歸登記一方所有,剩余貸款亦由其獨自償還,對于共同還貸部分以及房屋增值部分,由取得房屋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相應的房屋折價款。
需要區分具體情況來看:1、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如果該房產為雙方夫妻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購買,那么不論登記在哪一方的名下,都是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離婚時需要予以分割。2、如果是一方在婚前全款購買房屋,并登記在其名下,那么該房屋就屬于其婚前個人房產;3、若一方僅支付房屋首付款,并登記在其名下,結婚后由雙方共同還貸的話,那么對于婚后共同還貸部分以及對應的房屋增值部分,就屬于雙方的夫妻共同財產,對于該房產,離婚時由雙方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法院一般會判決該房屋歸登記一方所有,剩余貸款亦由其獨自償還,對于共同還貸部分以及房屋增值部分,由取得房屋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相應的房屋折價款;離婚時僅會就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因此,房產時房產是否需要進行分割,需要根據您的房產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來進行判斷,具體建議您向專業的律師咨詢。【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不動產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不動產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我和他離婚房產證上寫的是單獨所有我會分到家產嗎?
需要區分具體情況來看。1、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如果該房產為雙方夫妻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購買,那么不論登記在哪一方的名下,都是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離婚時需要予以分割。2、如果是一方在婚前全款購買房屋,并登記在其名下,那么該房屋就屬于其婚前個人房產。3、若一方僅支付房屋首付款,并登記在其名下,結婚后由雙方共同還貸的話,那么對于婚后共同還貸部分以及對應的房屋增值部分,就屬于雙方的夫妻共同財產,對于該房產,離婚時由雙方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法院一般會判決該房屋歸登記一方所有,剩余貸款亦由其獨自償還,對于共同還貸部分以及房屋增值部分,由取得房屋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相應的房屋折價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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