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上有名字離婚析產分割應當有份額。產權證是房屋權利歸屬的法定依據。共同共有的產權人在共有關系終結進行析產時,若無其他約定,一般會按等分原則處理,兼顧財產來源。
一、共有房屋被征收拆遷拆遷怎么補償
(一)確定各共有人共有份額,共有分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額,對共有財產分享權利,分擔義務;共同共有人對共同財產享有權利,承擔義務。對于按份共有,各共有人的份額已經確定。對于共同共有,共有關系未終止前,不能進行按份的分割。在共有關系終止后,對共有財產的分割,有協議的,按協議處理沒有協議的,應當根據等分原則處理,推定平均分割其份額。在實踐中,房屋拆遷補償中,共有人要求不一致時可推定共有關系終止,但要求一致的部分共有人之間仍可成立共有關系。(二)分別別進行拆遷補償,確定各共有人的共同份額后,對要求房屋產權調換的共有人以其新享有的份額為準實行產權調換;對要求貨幣補償的共有人以其所享有的份額為準實行貨幣補償。但要求產權調換房屋共有人在同等條件下有權優先購買要求貨幣補償的共有人所享有的份額。即要求產權調換的部分共有人可以要求對共有的全部房屋產權調換。同時對要求貨幣補償的部分共有人以相當于房屋拆遷貨幣補償的價格進行補償,取得全部被拆遷房屋的產權。
二、拆遷安置房更名需要注意什么
1、一般來說拆遷安置房是不能直接更名的,但根據地方政策、拆遷項目性質的不同,可能有例外。2、因此從交易安全的角度出發,你應該先去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咨詢一下該拆遷安置房的情況,以及能否更名。3、買賣房產,在我國是實行登記生效制,也就是說,只有在經過產權登記后,該房地物權才屬于登記人。沒有兩證,首先,一般來說不能認定該房產屬于賣方,即使屬于賣方,不經過登記也不能進行交易。沒有兩證的房子,交易起來是很不安全的4、如可更名,需拆遷安置房產權證的名字和拆遷安置協議上的名字是一樣的,中途不能更改,等獲得拆遷安置房產權證后需要更名的,可以去房管局變更。(1)有以下幾種變更方式:買賣:轉讓人將房地產移轉給受讓人所有,受讓人取得房地產產權并支付相應價。贈與:贈予方將自己擁有的房地產無償地轉讓給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協議。婚姻變更:婚內變更登記和離婚析產分割兩種。婚內變更登記就是指在夫妻關系內的夫妻當事人可以將財產份額或全部轉移到另一個人名下;離婚析產分割就是指離婚后,將一方的產財或財產所占有的一定份額協商或判決給另外一方。(2)安置房轉移過戶程序:先給該安置房辦理房產證,然后才可以進行過戶,辦理房產證的條件是房產住滿5年。辦理房產證后可以按照正常的流程進行過戶。先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當地房地產交易中心可買到),在合同里面都寫明你們雙方的約定,比如怎么付款,分幾次付款,一般都是簽了買賣合同首付給他3成,然后去房地產交易中心過戶,過戶當日付6成,等你拿到產證后給他最后的1成。過戶的手續不復雜,只要雙方的身份證原件以及復印件、戶口本、結婚證、稅費繳納憑證、合同還有房產證,就可以去過戶了。注意的是雙方當事人一定都要到場,要簽字的,如一方不去的話要去公證處作委托。
三、離婚時怎樣把房子分割
(一)夫妻一方婚前購買的房屋,且付清全部房款,應屬于一方的婚前財產,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房產分割。這種情況又細分為以下兩點:
1、婚前取得產權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一方的婚前財產,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既然夫妻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產證,那么該房屋無疑是婚前財產。所以,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
2、婚后取得產權證
同樣屬于一方的婚前財產,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產權證雖然是物權憑證,但并不意味婚后取得產權證的房屋就應當是婚后財產,關鍵看出資情況,既夫妻一方在婚前是否已付清全部房款,既對房屋權利是在婚前取得的。
(二)夫妻雙方婚后用共同財產購買的(包括貸款)房屋,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一般均等分割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房屋權屬證書登記在一方名下的,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不論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均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一般均等分割,分割時應按房屋的市場價(評估價)計算,而不是按購房合同金額計算,取得房屋的一方要支付對方半價。如果涉及貸款,要先將貸款部分減去。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