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了,房子怎樣析產?
陳先生夫婦近日辦理了離婚,并就其財產分配達成一致意見,其中兒子的撫養權以及他們的房子由陳太太擁有。但是房子的房產證寫的是陳先生的姓名,那么他們是否要辦理轉名手續呢?具體的操作又是怎樣的呢?
問:什么是離婚析產登記?
答:析產登記是一種常見的房屋登記種類,與繼承登記及贈與登記有一定的區別。析產登記主要適用于離婚析產。顧名思義,離婚析產是夫妻雙方因離婚彼此就個人對房屋所占的份額進行轉移的一種登記手續。按照有關規定,雙方免收交易稅費。
問:辦理離婚析產登記需要什么必備資料?
答:
1、離婚判決書(須中級以上人民法院判決,如初級人民法院判決須提供民事調解書或生效書)或離婚協議書(經區級以上公證處公證有效,沒有公證的須夫妻雙方親自到場辦理析產登記)或離婚證(背后須注明財產分配情況);
2、房地產證(如有共有證的,包括共有證);
3、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4、房地產登記申請書;
5、委托書。
問:辦理離婚析產登記有哪些手續?
答:
1、到公證處辦理析產公證(費用約500-800元)(注:如有離婚判決書的話可免該步驟,即無需辦理公證);
2、到交易中心辦理轉繪(一般即日可出);
3、到房管局辦理免征契稅申請(約10個工作日);
4、辦理析產登記手續(約7個工作日)并繳交50元登記費;
5、取證(交證照印花稅5元)。
問:離婚析產登記與普通的交易過戶有何區別?
答:
1、新舊產權人及其數目不同。離婚析產登記中,房屋新產權人為原夫妻雙方的其中成員之一,且新產權人數量一般等于或少于原產權人;而普通的交易過戶多為產權人完全變更,前后人數也不定。
2、契稅繳交額度不同。離婚析產是免交易稅費的,普通的交易過戶則按照國家規定對房屋的評估價以全額計算相應稅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