暫扣駕駛證,是指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有機動車駕駛證的人員,實施的在一定時間內取消其駕駛資格的一種強制性手段。 吊銷駕駛證,是指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嚴重違反道路安全法律、法規的持有機動車的駕駛人員,實施的剝奪其駕駛資格的一種嚴厲強制性行政處罰手段。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條 為了維護道路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護人身安全,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財產安全及其他合法權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車輛駕駛人、行人、乘車人以及與道路交通活動有關的單位和個人,都應當遵守本法。
第三條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應當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眾的原則,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暢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