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所有的法律、法規、規章等廣義上的法律,都不能與憲法相抵觸。憲法是國家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據,規定了國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國家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和尊嚴。一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必須予以追究。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
第八十七條 憲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規章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