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法律對彩禮范圍未予明確。除了金錢之外,實物是否也可納入彩禮的范圍?金錢與實物雖然表現形式不同,但性質相同,均可以成為彩禮,具體在認定時法院應當結合案件的具體情況以及客觀案情進行認定。如果當地有彩禮給付的習俗,且給付的金錢數額較大,或者給付的實物價值較高,均可以認定為彩禮。至于達到多大的數額或者多高的價值,由人民法院結合各地的經濟狀況等實際情況酌情確定。
按照傳統習俗,贈送彩禮的時候往往會舉行定親儀式,在定親儀式上通常包括男方的父母、親戚朋友都會給女方贈送禮金,那么親戚朋友贈送的禮金是否算作彩禮呢?
有的法院認為在舉辦定親儀式時收受的原告方親戚、朋友贈送的禮金(俗稱“叫鈿”)并不屬于返還彩禮的范圍。我們認為對親朋好友贈送的禮金不能一概認定不屬于彩禮的范圍,根據不同的情況,應進行具體的分析。
具體來說,有以下三種情況:
一種情況是親戚朋友會把禮金直接贈送給男方家庭,在這種情況下女方并沒有得到禮金,當然不能算作彩禮;
另一種情況是親戚朋友贈送禮金是因為女方按照傳統習俗履行了自己的義務,比如改口費、認親費等,在這種情況下,也不能算作彩禮,因為女方通過自己的行為支付了相應的對價;
還有一種情況是親戚朋友按照份子錢直接贈送給女方,這屬于親朋好友為使雙方能最終締結婚姻進行的贈送,符合彩禮的性質,能夠算作彩禮,可以要求返還。
我國法律對彩禮范圍未予明確。除了金錢之外,實物是否也可納入彩禮的范圍?金錢與實物雖然表現形式不同,但性質相同,均可以成為彩禮。 該內容由 王擁華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