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后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成員的。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家庭成員一般是指配偶、血親和姻親。即登記結婚后,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一、戶口還在前夫的戶口上可以領結婚證嗎
可以領結婚證,戶口在前夫家,就拿著前夫的戶口本去辦理即可。結婚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登記結婚后,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二、領結婚證多少錢
領結婚證不需要交錢。 具體規定如下:
1、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2、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
3、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4、登記結婚后,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三、女方提出離婚男方需要賠償額嗎?
夫妻離婚,雙方都沒有過錯互相都不需要賠償,即女方提出離婚男方不需要賠償額。但男方有重婚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實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情形的,女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條
親屬包括配偶、血親和姻親。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為近親屬。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親屬為家庭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后,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