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風險投資基金又叫創業基金,是當今世界上廣泛流行的一種新型投資機構。它以一定的方式吸收機構和個人的資金,投向于那些不具備上市資格的中小企業和新興企業,尤其是高新技術企業。
法律依據:《會計師事務所職業風險基金管理辦法》
第二條 事務所應當按照本辦法規定提取和使用職業風險基金。事務所分所的職業風險基金,由事務所統一提取和使用。
第三條 事務所應當于每年年末,以本年度審計業務收入為基數,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提取職業風險基金。
中國掃黃打非網
Copyright ? 2019-2024 喳財網 版權所有
贛ICP備2023002352號-9
違法及侵權請聯系:TEL:15388973111 E-MAIL:how15388973111@126.com 本站由北京市萬商天勤律師事務所王興未律師提供法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