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欠條與借條的區別如下:
一、借條證明借款關系,欠條證明欠款關系。借款必須是欠款,但欠款不一定是借款;
二、借據形成的原因是具體的借款事實。借據形成的原因有很多,可以基于各種事實;因買賣、勞務、企業承包、損害賠償等產生的欠款;
三、人民法院在審查合法性時適用不同的法律;
四、在未注明還款日期的情況下,訴訟時效期間的起始時間不同。
約定還款期的借據和借據的時效相同;沒有約定還款期的借據和借據不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