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故發生后立即報警,由交警根據現場勘查筆錄、證人證言、當事人陳述、鑒定結論、視聽資料等證據作出交通事故認定書。
2、當事人不服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可以在收到認定書后的三天內向作出認定書的上級交警部門申請復核。
3、交通事故受害人傷殘賠償:
(1)殘疾賠償金(城鎮)上年度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傷殘賠償指數;(農村)上年度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元×20年×傷殘賠償指數;
(2)醫療費;
(3)后續治療費、康復費;
(4)殘疾輔助器具費;
(5)誤工費;
(6)護理費;
(7)住院伙食補助費
(8)營養費
(9)交通住宿費
(10)被撫養人生活費
(11)精神損害撫慰金
(12)財產損失等。
(13)殘疾賠償金和被撫養人生活費,城鎮居民與農村居民的認定,一般以戶籍登記地為準。但戶籍登記地在農村的受害人,在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時已經在城鎮連續居住一年以上,且有正當收入來源的,可以按照城鎮居民標準計算賠償數額。
(14)評殘標準: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賠償處理
(15)機動車與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由交強險在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傷殘賠償限額為11萬元;醫療費用1萬元;財產損失2千元)。
(16)不足的部分,協商未果的向事故發生地或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訴。交通事故造成了人員傷殘的,首先要對當事人進行醫療救治,在救治完成后還需要進行傷殘等級鑒定,這關系到后期的賠償金額多少的問題,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詢律師來進行合法的認定,避免法律適用錯誤的情況。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二十條,發生可以自行協商處理的財產損失事故,當事人可以通過互聯網在線自行協商處理;
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有爭議的,可以通過互聯網共同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線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當事人報警的,交通警察、警務輔助人員可以指導當事人自行協商處理。當事人要求交通警察到場處理的,應當指派交通警察到現場調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