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交通事故后這么辦:
1、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優先保護第一現場并及時拍照;
2、查詢雙方人員傷亡情況;
3、及時通知保險公司并報警,由交警進行處理。
一、肇事后怎么處理流程
肇事后的處理流程如下:
1、立即停車保護現場,有人員傷亡的馬上撥打急救電話;
2、立馬報警、通知投保的保險公司;
3、等待交通警察到達事故現場調查勘驗;
4、交警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當事人共同請求調解的,當場對損害賠償爭議進行調解。
三、輕微交通事故口頭私了沒報警可以嗎
輕微交通事故口頭私了沒報警,是目前比較常見的一種處理方法,簡便快捷且不傷和氣,盡管如此,也往往會出現一些意外的糾紛。
具體如下:
1、雙方已經達成調解協議,但一方在協議履行階段反悔,重新向法院起訴,一般這種情況,法院會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則,按照協議的約定處理;
2、是在簽協議時,由于醫院技術水平條件等因素,導致未發現一些損害擴大的事項,那么在確認予以發現,可以運用相關規定,用重大誤解或者顯失公平的規定。
造成交通事故之后,車輛駕駛人應該立即停車,下車查看傷亡情況。
立刻報警。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后,有能力報警的一方應該及時通知附近的公安機關或者在附近執勤的交警, 報警之后留在現場等待救援,若車輛投了保險的,還應該在48小時之內通知保險公司。
維護現場的初始狀態。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后,應盡量避免移動現場的車輛,物品的位置,保護好現場的證據,痕跡不被滅失。如果確實因為搶救傷員而必須挪動的,應該事先做好標記,再移動,更不得故意偽造現場或者破壞現場。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并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