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建造及合法取得的房屋不可被任何機構或個人無權拆除。非所有權人指示的施工行為需賠償所有權人,可起訴要求賠償。如問題嚴重,可向政府反映并進行安全鑒定,尋求解決。
法律分析
1、首先要確定房屋是否合法建造及合法取得,如果屬合法建造且合法取得房屋,無政策性拆遷指示任何機構及個人無權拆除。
2、其次要確定施工行為來源,如果來源于非房屋所有權人或無房屋所有權人指示施工,則施工人需要根據過錯程度賠償房屋所有權人。
3、最后對于強制拆除行為可起訴要求賠償。如果問題比較嚴重你們可以先通過你們村上向政府反映,讓政府派出安檢技術人員,對你們的房屋進行安全鑒定,然后根據結果找村上或政府進行解決。
拓展延伸
維權救助:因修路導致房屋損壞,您的合法權益怎樣保護?
當因修路導致房屋損壞時,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來保護您的合法權益。首先,收集相關證據,包括修路工程的通知、施工記錄、損壞房屋的照片和視頻等,以證明損害的發生和修路工程的責任。其次,與相關部門進行溝通,向城市規劃、交通或建設等部門報告問題,并要求進行調查和賠償。同時,您可以咨詢專業律師,了解相關法律法規,以便更好地維護自身權益。如果必要,可以提起訴訟,尋求法律救濟。維權過程中,保持溝通和協商的態度,尋求各方的合理解決方案。最重要的是,堅守自己的權益,不放棄追求合理的賠償和修復。
結語
房屋合法建造且合法取得,無權拆除。施工人需賠償過錯程度。強制拆除可起訴要求賠償。修路損害需保護權益,收集證據,報告問題,咨詢律師,維護自身權益。堅守權益,追求合理賠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2009修正):第三章 人民防空工程 第二十八條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擅自拆除本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的人民防空工程;確需拆除的,必須報經人民防空主管部門批準,并由拆除單位負責補建或者補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2009修正):第二章 防護重點 第十三條 城市人民政府應當制定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規劃,并納入城市總體規劃。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2009修正):第一章 總則 第五條 國家對人民防空設施建設按照有關規定給予優惠。
國家鼓勵、支持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和個人,通過多種途徑,投資進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設;人民防空工程平時由投資者使用管理,收益歸投資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