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行政處罰的可以由誰實施的內容是怎樣的?
實施行政處罰的主體有以下三類:
1、有行政處罰權的行政機關。行政機關具有行政處罰權必須由法律、法規、規章明確規定,必須在法定職權范圍內實施。
2、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有權按授權的范圍實施行政行為并成為適格被告。
3、行政機關委托的組織。
請問詐騙罪立案標準是怎樣的
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以上應當立案偵查。因為詐騙數額較大的構成詐騙罪,司法解釋又規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
“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立功的內容是什么?
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揭發他人的犯罪行為,查證屬實的,或者提供重要線索,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案件的行為,或者協助司法機關抓獲其他嫌疑人的。
立功表現是指我國刑事法律術語。指犯罪分子確有悔改之意而受到政府獎勵的行為。根據我國《刑法》第63條和第71條規定,立功表現是犯罪分子自首后得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的一個法定條件,亦是服刑罪犯獲得減刑的法定條件之一;根據《監獄、勞改隊管教工作細則》第133條規定,立功表現亦是勞改機關對罪犯予以行政性獎勵的依據之一。
根據我國司法實踐和1991年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辦理減刑、假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及有關法律規定,確有立功表現是指服刑罪犯:
(1)揭發、檢舉監內外犯罪分子的犯罪活動,經查證屬實的;
(2)制止他犯逃跑、行兇、破壞等犯罪活動的;
(3)在生產、科研中有重大發明創造、技術革新的;
(4)在日常生產、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搶險救災中有突出表現的;
(6)有其他有利于國家和人民利益的突出事跡的。具備以上條件之一的服刑罪犯,可以得到減刑。此外,對被評為省級勞改積極分子的罪犯,可視為有立功表現。
請問商業賄賂罪量刑標準是怎樣的
商業賄賂犯罪不是規范意義上的個罪罪名,而是學理上的類罪罪名。我國刑法對商業賄賂犯罪規定了八個罪名,即:刑法第163條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刑法第164條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刑法第385條受賄罪,刑法第387條單位受賄罪,刑法第389條行賄罪,刑法第391條對單位行賄罪,刑法第392條介紹賄賂罪,刑法第393條單位行賄罪。
商業賄賂的定罪是商業賄賂給付方個人行賄在1萬元以上的,單位行賄數額在20萬元以上的,應予追訴;商業賄賂的收受方如果將收受的賄賂款歸個人所有,數額達到5000元以上的應予追訴。
請問不予起訴的處分
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檢察院作出不予起訴的決定的法律后果是:
不起訴的決定書應當公開宣布,同時應當將不起訴決定書分別送達下列機關和人員:
(1)被不起訴人和他的所在單位。如果被不起訴人在押的,應當立即釋放。
(2)對于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將不起訴決定書送達公安機關。
(3)對于有被害人的案件,應當將不起訴決定書送達被害人。 該內容由 吳海珍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