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治安管理處罰法和行政處罰法的區別有:1、主體不同,治安處罰行政主體只能是公安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政處罰的行政主體除了公安機關外還有稅務、工商等行政機關。2、適用依據不同。3、執行不同治安處罰中,公安機關對拒不執行的相對人可以適用強制執行,也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而行政處罰中,除了公安、稅務、海關外其他的行政機關、授權組織則不能適用強制執行措施,而只能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六十四條 有關社會組織、機構及其工作人員虐待、歧視接受社會觀護的未成年人,或者出具虛假社會調查、心理測評報告的,由民政、司法行政等部門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或者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予以治安管理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