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聯合發布的《人體損傷致殘程度分級》是人身損害賠償法律實務中的重要鑒定標準之一,采用窮盡的列舉的方式規定了傷殘等級,將傷情從輕到重一共分為十個等級。所以現在可以對照國家出臺的《人體損傷致殘程度分級》,判斷人體損傷后應該分為哪個等級。
法律依據:
《人體損傷致殘程度分級》 4.1 鑒定原則
應以損傷治療后果或者結局為依據,客觀評價組織器官缺失和/或功能障礙程度,科學分析損傷與殘疾之間的因果關系,實事求是地進行鑒定。
受傷人員符合兩處以上致殘程度等級者,鑒定意見中應該分別寫明各處的致殘程度等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