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稅與土地使用稅的征收對象、計稅方式不同,房產免稅對象包括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宗教寺廟等。房產稅由產權所有人繳納,產權屬于全民所有的由經營管理單位繳納,產權出典的由承典人繳納,產權所有人不在房產所在地或產權未確定的由代管人或使用人繳納。
法律分析
1、征收對象不同:房產稅是在房產用于經營的時候征收的,如房產用于自己經營工廠、商鋪,或用于出租,都要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與房產稅類似,是土地或地上建筑物用于經營是征收的。如當房產用于出租時,出征收房產稅外,還要按土地的面積征收城鎮土地使用稅;
2、計稅方式不同:房產稅是按照房產原值或租金征稅。土地使用稅是按照土地面積征稅。
下列房產免納房產稅:
1、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的房產;
2、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自用的房產;
3、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跡自用的房產;
4、個人所有非營業用的房產;
5、經財政部批準免稅的其他房產。
綜上所述,房產稅由產權所有人繳納。產權屬于全民所有的,由經營管理的單位繳納。產權出典的,由承典人繳納。產權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產所在地的,或者產權未確定及租典糾紛未解決的,由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繳納。
拓展延伸
房產稅與城鎮土地使用稅的征收方式及影響分析
房產稅與城鎮土地使用稅是兩種不同的稅種,它們在征收方式和影響方面存在差異。房產稅是根據房產的價值進行征收,通常以固定的稅率計算,對房地產擁有者產生直接的負擔。而城鎮土地使用稅是根據土地的使用權和面積進行征收,稅率通常根據土地用途和地理位置的不同而有所調整。這兩種稅種的征收方式不同,導致對納稅人的影響也不同。房產稅直接影響房地產擁有者的財務狀況,而城鎮土地使用稅則更多地影響土地使用者的經濟利益。因此,在制定稅收政策和稅收調整時,需要綜合考慮這兩種稅種的征收方式及其對經濟和社會的影響,以實現稅收的公平和有效性。
結語
綜上所述,房產稅與城鎮土地使用稅是兩種不同的稅種,征收對象和計稅方式存在差異。房產稅主要針對房產的經營使用,而城鎮土地使用稅則針對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的經營使用。在免稅方面,房產稅對特定房產享有免稅政策,如國家機關、宗教寺廟等。房產稅由產權所有人繳納,但在特定情況下,由房產代管人或使用人繳納。兩種稅種的征收方式和影響不同,需在稅收政策制定中綜合考慮,以實現公平有效的稅收體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第二條
房產稅由產權所有人繳納。產權屬于全民所有的,由經營管理的單位繳納。產權出典的,由承典人繳納。產權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產所在地的,或者產權未確定及租典糾紛未解決的,由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繳納。
前款列舉的產權所有人、經營管理單位、承典人、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統稱為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