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段內容講述的是在取保候審時,保證金起點數額為1000元,并綜合考慮多種因素來確定收取保證金的數額。對于經濟犯罪、侵犯財產犯罪等可能造成財產損失的案件,保證金的數額標準可以按涉案數額或者直接財產損失數額的一至三倍確定。
法律分析
按以下標準收取:(一)采取保證金形式取保候審的,保證金的起點數額為1000元。(二)綜合考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會危險性,案件的情節、性質,可能判處刑罰的輕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經濟狀況,當地的經濟發展水平等情況,確定收取保證金的數額。對經濟犯罪、侵犯財產犯罪或者其他造成財產損失的犯罪,可以按涉案數額或者直接財產損失數額的一至三倍確定收取保證金的數額標準。
拓展延伸
取保候審保證金標準是多少?
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七條的規定,對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可以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交納保證金。而取保候審的保證金標準則根據不同的案件和情況而有所不同。在刑事案件中,取保候審的保證金可以分為以下幾種: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工資、薪金、獎金等財產性收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七條的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以其財產作為取保候審的保證金。而根據《關于取保候審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七條的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工資、薪金、獎金等財產性收入可以作為取保候審的保證金。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儲蓄存款或者債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七條的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以其儲蓄存款或者債券等有價證券作為取保候審的保證金。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房屋、船舶等不動產或者車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七條的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以其不動產或者車輛等作為取保候審的保證金。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其他合法財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七條的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以其其他合法財產作為取保候審的保證金。
需要注意的是,取保候審的保證金不能超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繳納的罰款、罰金或者賠償金的數額。同時,取保候審的保證金應當存放在執行機關指定的銀行或者非銀行金融機構。
總之,取保候審的保證金標準因案件和情況而異,但一般不得超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繳納的罰款、罰金或者賠償金的數額。
結語
根據以上規定,采取保證金形式取保候審的,保證金的起點數額為1000元。收取保證金的數額需要綜合考慮多種因素,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會危險性、案件情節、性質、可能判處刑罰的輕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經濟狀況以及當地經濟發展水平等情況。對于經濟犯罪、侵犯財產犯罪或其他造成財產損失的犯罪,保證金的數額標準可以按涉案數額或直接財產損失數額的一至三倍確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八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