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80-89周歲老人每人每年發放200元
2、90-99周歲老人每人每月發放100元
3、100周歲以上(含100周歲)老人每人每月發放400元
市南區補貼標準
1、60-79周歲低保老人補貼標準為100元/月/人,補貼隨低保金發放
2、80-89周歲老人補貼標準為50元/月/人(低保老人補貼標準為120元/月/人)
3、90-99周歲老人補貼標準為100元/月/人(低保老人補貼標準為220元/月/人)
李滄區發放標準
1、年滿70-79周歲的(1942年1月1日-1951年12月31日出生)老年人,每人每年發放150元。
2、年滿80 -89周歲的(1932年1月1日-1941年12月31日出生)老年人,每人每年發放200元。
3、年滿90-99周歲的(1922年1月1日-1931年12月31日出生)的老年人,每人每月發放100元。
4、年滿100周歲及以上的(1921年12月31日前出生)老年人,每人每月發放400元。
嶗山區補貼標準
1、80-89周歲的老年人,每人每月120元。
2、90-99周歲的老年人,每人每月220元。
3、100周歲及以上老年人長壽補貼標準,每人每月800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第四條 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是國家的一項長期戰略任務。
國家和社會應當采取措施,健全保障老年人權益的各項制度,逐步改善保障老年人生活、健康、安全以及參與社會發展的條件,實現老有所養、老有所醫、老有所為、老有所學、老有所樂。
第五條 國家建立多層次的社會保障體系,逐步提高對老年人的保障水平。
國家建立和完善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托、機構為支撐的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倡導全社會優待老年人。